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南區工作室登記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大里移民顧問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大雅個人工作室登記, 台中勞動法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財政部於今(13)日公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由原本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展延為5月1日至6月30日,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財政部說明,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公告延長其繳納期間。鑑於本次疫情至今仍然嚴峻,目前國內仍有新增確診病例,為免民眾於短時間內前往國稅局申報,因群聚可能發生疫情擴散,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公告全面延長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至本年6月30日。財政部進一步說明,配合展延申報及繳納期限,延長下列作業期間:一、所得及扣除額資料查詢作業期間為109年4月28日至6月30日。二、綜合所得稅透過網路申報應行檢送之其他證明文件及單據資料,應於109年7月10日前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就近至任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代收。三、營利事業及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採用網路辦理結算申報應檢送之相關附件資料及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應於109年7月31日前將資料寄交所在地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前述資料得於109年7月30日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送交。財政部補充說明,為協助納稅義務人於疫情期間靈活運用資金,10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案件,提前1個月於109年6月30日退稅,第1批退稅案件之適用範圍為109年6月1日前網路申報及稅額試算線上或語音回復、5月11日前向戶籍地國稅局以紙本申報(包括人工、二維條碼及稅額試算書面回復)的案件,即使申報期限延長至6月30日,提前退稅期程及條件仍維持不變。財政部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透過延長申報繳納期限、提前退稅等稅務協助,與國人一起度過疫情危機。 資料來源:財政部

Q:請問: 1.公司預計10月中註銷送件,10月初會開始一些相關申報的部份,那租金的部份一定要租到10月中註銷前一日還是9月底也可以? 2.公司註銷固定資產年限已達,可以採取自行報廢拍照及留下收據,這樣註銷後容易被查嗎?還是開立二聯式發票比較適合? 3.固定資產已達年限如預開立發票金額應該如何開立比較適當?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若逾繳納期限未繳納,經移送強制執行者,除應繳納滯欠稅捐外,尚需負擔因強制執行所生之必要費用。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將依法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執行,嗣經行政執行機關就納稅義務人名下之財產進行扣押、查封及拍賣等執行程序,其因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仍應由納稅義務人負擔。  該局舉例說明,納稅義務人A公司欠繳105年度營業稅,逾繳納期限仍未繳納稅款,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執行分署依財產所得清單查得該公司名下尚持有B公司股票5000餘股,故命A公司負責人至分署陳報財產狀況後繳交該股票以進行查封拍賣。惟該股票為未公開發行之股票,查無市場交易價格,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於拍賣前委由鑑價公司辦理鑑價作業,以評估合理拍賣價格。因鑑價費用係為強制執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依行政執行法第25條規定,仍須由納稅義務人負擔。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依法應納之稅捐應於繳納期限內完成繳納,否則遭移送強制執行者,尚需負擔因強制執行所生之必要費用,得不償失。資料來源: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ACC711CEV55CE


台中推薦併購諮詢
台中中區公司變更名稱登記 台中北區併購諮詢 什麼是承攬台中公司登記流程 台中中區企業重組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西屯稅務行政救濟

arrow
arrow

    n7adn2x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